新闻频道>>冰城新闻
  • 中午热早晚凉昼夜温差10℃
  • 榆叶梅山杏过几天就开花了
  • 通河入围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 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
  • 派驻拆除队伍帮助居民自拆
  • 香坊区强化对校园洗扫作业
  • 八座危桥改造主要在尚志段
  • 生猪价格已跌至15.3元/斤
  • 住房维修资金需到各区申请
    4月26日起实施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2020-04-17 08:07

    日前,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从4月26日起,公众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业务,需到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首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下简称使用申请人)拟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应急使用公示期不少于3日)。接着,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使用方案应当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然后,使用申请人持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应急使用申请除外)、使用方案、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备案申请。

    维修资金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划转或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全额划转。分批划转的,使用申请人提交价款核定单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分批划转至维修资金使用专用账户的通知。维修工程竣工后,使用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使用方案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使用申请人提交工程验收单、结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材料进行结算。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剩余款项或者全款,划转至维修资金使用专用账户的通知。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张磊. )
    编辑: 曲晨辰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哈尔滨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哈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要提醒
  • 哈尔滨—莫斯科 一次不同寻常的飞行!
  • 无症状感染者如何管理?国家规范来了!
  • 中国政府赴俄罗斯抗疫医疗专家组启程
  • 让优良营商环境成为哈尔滨的鲜明标志
  • 警方征集“三羔子”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 哈医大一院首批医疗队奔赴绥芬河牡丹江
  •  
  • 全球战“疫”中,习近平这样谈命运共同体
  • 患难真情,习主席这样表达对各国抗疫支持
  • 习近平时间丨创造条件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
  • 总书记关切事|让贫困劳动力端稳就业饭碗
  • 李克强主持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李克强同苏丹过渡政府总理哈姆杜克通电话
  • 李克强同波兰总理莫拉维茨基通电话
  • 中央指导组: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要从每个人做起

  • 版权所有:哈尔滨新闻网 Copyright 2011-2015 www.my3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经营许可证编号:黑B2-20060663 黑ICP010010-2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复制 Email:web@my3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