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哈市4条轮渡航线开航。以往船舶在座椅下或其他位置存放救生衣,不要求乘客乘船时必须穿戴。今年,为了进一步保证船舶运营过程中乘客安全,从即日起,所有乘客在乘船时必须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衣。
目前,我市江上营运船舶多数为开放或半开放船型,如船舶航行期间发生事故险情、船舶碰撞、乘客落水等紧急情况,船上工作人员在紧急疏散乘客时,难以及时组织乘客迅速穿好救生衣,这就给乘客快速撤离难船、缩短逃生时间增加了不确定性和潜在安全隐患。
为落实省政府安全督导检查组有关要求,确保市民游客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从即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乘客穿着救生衣乘船工作,对水路客运企业落实乘客穿着救生衣乘船提出统一规范要求,水路客运企业将组织乘客穿着救生衣乘坐营运客船。
根据海事、船检部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水路客运企业在客运船舶上配置了足额的救生衣和救生设施。乘客登船后,船上工作人员将引导乘客取用救生衣,并指导乘客规范穿着,在船员确认乘客全部规范穿好救生衣后方可发船。
市交通运输局提示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在乘坐客船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积极配合并规范穿好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