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局下发《关于延长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贷款政策期限的通知》,将原有“双稳”贷款政策时限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哈企信担保中心已就该通知启动落实延期工作。
截至6月19日,我省“双稳”基金贷款获贷企业已达近1.12万家,贷款规模497.3亿元,贷款金额近500亿元,申贷企业获贷率达到35.2%,稳定就业超过30万人,在已投放的“双稳”基金贷款中,有16%的贷款得益于融资担保的增信支持。
“双稳”贷款政策运作创新多,令企业和银行机构纷纷点赞。在企业推送机制方面,市县有关部门、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按要求归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并由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形成“双稳”基金贷款需求企业池。
在贷款规模和成本方面,银行机构从名单中选择确定支持企业,原则上中型企业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500万元、微型2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期限1年。银行自主选择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免抵押信用反担保的方式见贷即保,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履行贷款和担保程序简便快捷。
哈市在省级“双稳”贷款政策基础上补充一部分资金,将省级稳企稳岗基金政策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比例由 7:2:1 变为 7:1:2,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性风险补偿力度,政府承担风险补偿比例更高,从而进一步刺激贷款银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融入“双稳”政策中。
通知还要求各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要不断优化流程、精简手续,建立绿色通道,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采取容缺办理等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