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延长期。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延长期即将结束,逾期办理,个人缴费资金将增加,待遇等待期也将延长,提醒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办理。
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0元,待遇期自缴费次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缴费时段,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其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待遇期为缴费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可通过基层代办点、“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451-12333,随时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按规定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