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和《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市政府拟定批准新增108处第五批历史建筑,并对29处历史建筑保护类别进行调整。目前,全市第一至第五批历史建筑共计21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