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为进一步推动形成人人践行交通文明、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哈尔滨交警部门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近日,交警部门公布哈市2016年初以来,87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以提醒、告诫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形成人人守交规、时时重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终生禁驾,是指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案驾驶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哈尔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来看,本年度截止到12月2日,共有87人被列入该名单,与2014年的67人和2015年的76人相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性85人、女性2人,男性占全部禁驾人数的97.7%;年龄最小的为21岁,最大的为59岁;30岁以下禁驾人数为26人(占29.9%)、30-40岁禁驾人数为31人(占35.6%)、40-50岁禁驾人数为20人(占23%)、50岁以上禁驾人数为10人(占11.5%)。交警部门通过全国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将彻底失去驾驶资格。
年青人占禁驾总数6.5成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主因
驾车出行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为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便利。从数据上看,20-40岁人群占全部禁驾人员的65%以上,由此可见,无论在生活或者工作方面,该年龄段的驾驶人对驾车出行存在一定“刚需”。其中,大多数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从此与机动车“绝缘”。
据统计,大部分酒后驾车人员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酒后驾车也不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禁驾”的事情更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现实却是,事故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往往只在一瞬之间,酒精对神经的麻痹作用,会大大增加交通肇事的隐患。众所周知,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和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需驾驶人自行承担。
让我们来算一笔酒后驾车的经济账,饮酒后驾车成本=罚款2000元+至少6个月不能开车+一周驾驶证学习考试
醉酒驾车成本=拘役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准驾车+可能面临失业。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经济赔偿,构成终生禁驾条件的,还将彻底失去驾驶资格。
哈尔滨交警部门目前实施全新勤务模式,通过增加固定岗位、内外勤全部上路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确保我市交通环境的安全和畅通。此次向全社会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是希望给广大驾驶人以警示作用,杜绝侥幸心理下的违法驾驶行为。今后,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信息,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规则意识和安全自律意识,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