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使用过期食品、不按要求储存食物等行为。
哈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原料储存条件环境、洗消设施使用、厨房大扫除活动、推行“明厨亮灶”“阳光食堂”工程建设等情况。在对南岗区7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餐饮具保洁柜无标识、留样冰箱未上锁、菜板开裂、洗消间墙壁瓷砖脱落、酸奶未按照储存条件储存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交辖区局进一步处理。
此次检查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校(园)领导配餐制,严厉打击校园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