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由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昨天,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所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情况,并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借车醉驾被逮,还说自己是车主
被判拘役4个月罚款8千元
近日,市民高某得知朋友来哈市出差,特意借了台车去太平机场接人并宴请。吃饭时,高某因为高兴多喝了几瓶酒。饭后为了安全,没喝酒的朋友便主动坐在司机位置,驾车开往目的地。
当车行驶到哈西附近后,由于朋友对周边的路况不熟,开得很缓慢,高某看着没多远就到地方了,便“自告奋勇”的对朋友说,剩下的一段距离他来驾车。高某驾车还没开出去几步,就被正在哈尔滨西站落客平台桥下执勤的民警给拦截下来。
民警让他出示驾驶证,他便将车主留在手扣里的驾驶证递给了民警,并谎报说这是他的驾照。结果交警在看完驾驶证的照片后,发现与他长相明显不符,便根据驾驶证预留的信息将车主本人叫到现场。高某一看藏不住了,便主动交代了自己根本没有驾照,是无证驾驶。经鉴定,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9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审判结果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系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
案例二
无驾照还敢醉酒开出租车拉客
被判拘役4个月罚款1万元
2017年11月30日19时许,李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黑*****0的红灰色出租车,拉载乘客到达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西站二楼落客平台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至大庆市第四医院提取血样,经黑龙江安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归案后,李某对自己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案发时李某无机动车驾驶资格。
审判结果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此次又醉酒无证驾驶营运机动车拉载乘客,依法从重处罚。综合全部犯罪情节,对李某应从重处罚,但可适当减小从重幅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三
醉酒驾车被警方查获
被判拘役半年罚1万元
2019年2月14日20时许,吴某酒后驾驶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在通过城鸡线60公里230米铁路道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案发时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2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审判结果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