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市统计局《2018年度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相关数据,发布调整我市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通知。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19年1月开始。
缴存基数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794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306元。
缴存基数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68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68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0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