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日前,《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出台,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保健食品标签要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指导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什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按照明年将实施的“指南”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按照要求,保健食品应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外明显位置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同时,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食品时,外包装上标注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另外,保健食品标签要标注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等信息,投诉服务电话字体与“保健功能”的字体一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证在承诺的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记录、保存相关服务信息至少2年。
购买保健食品注意啥?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