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提升就业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获得高质量就业见习机会,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始申报。
认定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2.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在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能够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项就业见习活动;
5.能够录用或聘用一定比例的期满见习人员。
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9月29日-30日(地址:和兴路38号人力资源中心506室)
现场踏查:10月10日-10月23日
申报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就业见习基地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
4.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简介;
5.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管理制度、就业见习计划方案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7.经营场地、见习岗位指导人员简历等证明材料;
8.单位在职职工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
9.三年到期再次申报单位,另需提供留用见习人员的劳动合同,留用率不足20%的不予申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