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4月1日,全省143个婚姻登记处全部恢复登记业务受理工作,并全面实行预约登记制度。
省民政厅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形势,对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优化婚姻登记工作流程,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登记机关人员聚集、避免“扎堆”登记,力争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感染风险。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窗口容量、场地大小、人员配备等因素,合理确定每日办理的登记总数,并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提前向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电话预约,并详细、准确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在办理预约登记时,提前告知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等,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
登记机关根据登记人员流量控制要求,为当事人安排现场登记时间并及时告知。预约的当事人分批、分时段按照约定时间进入登记场所办理婚姻登记。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严格落实婚姻当事人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龙江健康码以及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公开婚姻登记预约电话,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