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中心任务,直接影响全面小康成色。黑龙江省主动作为、靶向施策、多向发力,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趋势不逆转。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292元,同比增长6.3%。
2020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91元,增长10.9%,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收入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把稳住家庭经营收入作为头等任务,抓实抓靠;强化政策扶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2019—2021年)》《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19—2021年)》等指导性文件,完善财政、用地、用水、用电、税收、金融和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增收提供政策保障。
截至5月20日,全省贫困劳动力实现务工占去年全年就业总数的97%;扶贫公益岗位带动就业9.2万人,比去年新增一倍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开复工率均达到100%;消费扶贫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