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教育局发布《哈尔滨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根据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市教育局归纳出热点20问。
2020年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孩子虽然已经6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否则,因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而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招生方式会有什么新变化吗?
针对“大校额”和热点公办学校学位紧张问题,部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一区一策”实施诸如“积分制入学”、“学位锁定制(五年一学位、六年一学位或九年一学位)”等招生方式,逐步实施按计划招生,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具体办法由区、县(市)制定。
公办小学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我市今年建设并逐步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推进招生工作信息化,网上公布招生信息,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让孩子和家长少跑路,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6月17日-28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9日-7月10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20日-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址另行通知,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会进行指导、帮助。
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2020年,我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民族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如何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孩子初中想学俄语,我市都有哪些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如何报名?
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的俄语班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的俄语班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在6月28日前完成。
公办初中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6月29日-7月3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20-22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7月31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8月4-8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在哈尔滨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子女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还需要务工或就业证明吗?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从2019年开始,已经不需要再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务工或就业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住宅产权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择校生吗?
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报名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是如何规定的?
详见《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和“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我市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我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2日。
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