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管理站共同破获了一起非法驯养野生鸟类的案件,民警在一间车库内查获数十个鸟笼,放飞73只被困小鸟。
日前,巴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条线索,巴彦镇一车库三扇窗户紧闭且都被人用物体或窗帘遮蔽,通过一扇窗户的缝隙可以看到车库内有数十只小鸟被关在笼中。
通过摸排,执法人员确定该车库内关野生鸟系李某华所为,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与《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李某华涉嫌犯罪。7月17日,李某华回车库喂鸟时,被民警当场控制。
巴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随后对现场进行勘察,经种类鉴定,共查获蜡嘴鸟7只、黄雀59只、白腹幽鹛1只、柳莺2只、黄绣眼鸟1只、金丝雀鸟1只、金青鸟1只、四喜鸟1只,捕鸟用滚笼2个、拍笼3个。以上73只鸟类均属于国家和黑龙江省保护的有益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随后,巴彦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与民警将查扣的一部分野生鸟现场放飞,另一部分运往驿马山林场放飞,并现场销毁了查获的捕鸟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