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物业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以雪为令,小雪应在1日内清扫完毕,中雪应在两日内清扫完毕,大雪应在3日内清扫完毕,暴雪最迟应在7日内清扫完毕。清扫作业以无积雪、无残冰、露出地面为标准。
目前,各小区主要出入口、人行道、车行道等重点部位积雪已基本清理完毕。《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将小区庭院广场、健身娱乐场地等其余共用部位的积雪清理完毕;要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对屋檐、水落管等部位冻结的冰溜子进行清除,无法清除的,做好围挡和警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确保人车出行安全。
负责小区二次供水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消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小区居民正常供水。切实做好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对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干净整洁。各物业服务企业报修服务电话要保持正常畅通,24小时有人值守,对于业主的报修服务事项,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承诺解决时限,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做好消防、电梯、送配电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检修、养护工作,保证共用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要加强公共区域的巡逻巡视,防范火灾、偷盗等现象的发生,保障业主生活安全。一旦出现水、火、电、气等方面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做好防范和协同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和各区、县(市)住建局报告。
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立即责令其整改,对整改不力及服务不到位的企业,将采取重点约谈、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