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率先解放后,全国解放的大中城市日益增多,新中国成立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中央决定从东北解放区抽调5万名干部,参加接管从国民党统治区解放的城市,巩固新中国政权,支援南方广大新解放区建设任务。哈尔滨“南下干部”冒着没有散尽的硝烟,别妻离子,远赴新解放区,在新的“战场”上为新中国政权创建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
1948年10月,沈阳、长春解放时,在韩天石、朱其文带领下,哈尔滨市除从机关、学校、电业、商业、粮食系统抽调外,还从市营的电车厂、汽车厂、自来水厂等企业调出200多名干部,其中大部分是工人干部,有力地支援了这些城市的管理和建设。出发时,全体干部都换上了新军装,县以上干部每人配发一支短枪。全队配有警卫班、排。由于战争,铁路还未完全修复畅通,一路上走走停停,甚至经常需要步行前进,还要冒着敌人放冷枪的风险。为加速前进,大队规定每人的装备不得超重,除规定物品外,不准带任何私物。当时,市委对“南下干部”既没有职位的许诺,也没有物资上的承诺,但他们都无怨无悔,勇往直前。
伴随着“南下干部”的脚步,中国即将迎来全面解放。开国大典将于1949年10月1日举行的消息传到哈尔滨,全市人民欢欣鼓舞。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后勤部302被服厂发动党团员加班加点,9小时内制作了数千面五星红旗,开国大典当天,国旗在哈尔滨街头飘扬。
绘制:孙作范 杨剑涛 刘大群
党史顾问:边清山
1948年,刚刚换上军装,只携带着简单行李物品的哈尔滨“南下干部”们乘坐卡车准备出发。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南下交通不便,经常需要换乘各种交通工具,大家只能携带最基本的物资。
随着全国解放的大中城市日益增多,从东北解放区抽调的5万名干部分批南下,接收并管理从国民党统治区解放的城市,有力地支援了这些城市的管理和建设。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其中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并将其改名为“五星红旗”。
1949年9月29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后勤部302被服厂(上世纪50年代易名国营哈尔滨纺纱厂)接到制作新中国国旗的任务,工人们连夜加班生产,足量制作了各种规格国旗用于国庆庆典,这是哈尔滨工人的光荣,也是哈尔滨人民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