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道里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现行中队在侦办梁某某(女)手机被盗案件过程中,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遂对其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初步侦查,发现嫌疑人郭某以收购被盗手机为生,在哈市有多名涉嫌扒窃的嫌疑人将盗窃的手机低价出售给嫌疑人郭某,再由嫌疑人郭某通过固定渠道将被盗手机销往外地。
鉴于案情重大,涉及人员众多,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集多警种精干警力联合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对嫌疑人郭某的调查走访,确定了在哈市大约有40名职业扒窃嫌疑人不定期的将盗窃得来的手机卖给郭某,再由郭某销售给孙某,孙某再将其收购的手机通过打包快递的形式卖给广东省深圳市的张某,由张某在深圳市通过处理后销往外地。
专案组经过深入侦查,确定该团伙系集“盗、改、销”一体化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众多,组织分工明确,跨地域犯罪,而且作案频繁,社会危害性极大,案件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市公安局和分局多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侦查员通过两个月的连续攻坚,逐渐捋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层级关系、联系方式和活动特点,抓捕时机已经成熟。5月29日、30日连续两天,专案组对涉案人员开展收网,侦查员兵分六路,在哈市、深圳市对涉案人员开展同步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案嫌疑人18人。
1、扒窃犯罪嫌疑人冯滨(化名),男,43岁,2003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6个月,2006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4年,2012年因盗窃被道里法院判3年,经检验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
2、扒窃犯罪嫌疑人王强(化名),男,27岁,绥化市北林区人,哈市无固定住址,2009年因伤害被道里法院判2年;
3、扒窃犯罪嫌疑人李刚(化名),男,56岁,2011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6个月;
4、扒窃犯罪嫌疑人李军(化名),男,41岁,2005年因盗窃被道里法院判15年,2016年释放,经检验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
5、扒窃犯罪嫌疑人李兵(化名),男,43岁,2005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6个月,2006年因盗窃被道里法院判4年,有吸食冰毒和注射杜冷丁前科,经检验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
6、扒窃犯罪嫌疑人董刚(化名),男,43岁,2008年因盗窃被方正法院判6个月;
7、扒窃犯罪嫌疑人刘强(化名),男,44岁,2003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8个月,2004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6个月,2007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6个月,2007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7年,有吸食冰毒和注射杜冷丁前科;
8、扒窃犯罪嫌疑人肖军(化名),男,48岁,2002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6个月,2005年因盗窃被香坊法院判3年,2008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4年,有吸食冰毒前科;
9、扒窃犯罪嫌疑人朱东(化名),男,44岁,伊春市西林区人,现住哈市某旅店,2008年因盗窃被道里法院判1年,2011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1年,有注射杜冷丁前科;
10、扒窃犯罪嫌疑人邓辉(化名),男,54岁,2007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缓刑,2008年因盗窃被南岗分局取保候审;
11、扒窃犯罪嫌疑人李平(化名),男,45岁,2007年因盗窃被道外分局取保候审,2011年因盗窃被道外法院判6个月;
12、扒窃犯罪嫌疑人贾滨(化名),男,37岁,2006年因盗窃被香坊法院判6个月,有吸食冰毒前科,经检验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物质呈阳性;
13、扒窃犯罪嫌疑人彭强(化名),男,41岁,2004年因盗窃被道里分局取保候审,2005年因盗窃被南岗法院判1年,有注射杜冷丁前科;
14、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男,48岁,2007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巡防支队取保候审,2008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南岗法院判缓刑;
15、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孙某,郭某的“上线”,男,38岁,哈市巴彦县人;
16、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崔某,孙某的妻子,女,36岁,哈市巴彦县人;
17、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的“上线”,男,45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暂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18、孙某某,张某的妻子,女,40岁,巴彦县人;
经统计,共追缴被盗手机400余部、查扣涉案车辆1台、笔记本电脑1台、改造手机仪器2套、涉案银行卡23张、赃款80余万元,吸毒工具2套,破案近500起。
此案中,涉案嫌疑人大部分为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老惯”,而且大部分人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以盗养吸为生,反侦查能力极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手段极多,有拒捕逃窜的,有通过吞食刀片等异物逃避警方打击处理的。而且,这些“老惯”盗窃手段纯熟,被害群众众多。
据不完全统计,在两个月的侦查中,嫌疑人郭某大约每天都能收20部左右被盗的手机,然后卖给孙某,由孙某通过快递的形式邮给张某,形成了“盗、改、销”一条龙,赃物转移变现极快,为公安机关打击追赃制造了困难。此案的成功侦破,尤其是一大批“老惯”的落网和“盗、改、销”产业链的覆灭,极大的震慑了犯罪,为我区乃至我市打击侦破拎包扒窃等“小案”提供了成功经验,也通过顺线追赃为群众最大限度的挽回了经济损失,真正体现了公安机关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的打击工作职能,为创建“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专案组在深圳开展的源头打击工作,充分体现了道里分局除恶务尽的决心和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信念。
专案组侦查员联系被害人取证工作中,大部分被害人不相信丢失的手机能找回来,还有部分群众根本没有报案。在民警取证工作中,被害人对道里分局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对民警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此案的及时侦破,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极大的增强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信心,提升了公信力,展现了战斗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