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到来,又是出游的好机会,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使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长假,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谨慎选择旅行社。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重品质的合法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一般旅行社会提供格式合同或给消费者,游客应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做到没有考虑成熟不交费,没有了解清楚不交费,没有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协议之前不交费。
二、 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三、自驾旅游应及时了解行程路况。“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家出台了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知,旅游交通和旅游接待会形成一个高峰,自驾游客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保证旅游品质。自驾游客还要加强对车辆的相关保养和检查,注意恶劣天气,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保障旅游行车安全。
四、文明旅游,及时维权。在节日期间,出游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服务质量问题,在问题发生时,游客应积极与导游或组团社沟通协商,相互理解,争取得到圆满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游客应了解旅游目的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价格等其它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解决时,应及时拨打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避免受到更大损害。
旅游投诉电话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黑龙江省内各市地旅游投诉电话:当地区号+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