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吴某替朋友去车内取钱,眼前的钞票却令他心生贪念。考虑再三,他找来同伙刘某,将车内2万元钱拿走,还让刘某将车窗玻璃砸碎,伪造“被盗”现场,结果当天二人就被警方抓获。近日,阿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某、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吴某和王先生是多年朋友。去年12月某日,吴某到王先生家中玩。王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称有人要来取钱。王先生当时正在做饭,将车钥匙交给吴某,让他下楼去车里取2万元钱。吴某到楼下打开车门,发现车内一共有4万元钱,崭新的钞票就在眼前,吴某动了贪念。他考虑了10分钟,打电话给朋友刘某:“你来××小区一下,有好处!”之后,他拿着2万元钱上楼交给王先生。半个小时后,吴某接到刘某的电话,他偷偷拿走王先生的车钥匙下楼。他打开车门拿走剩下的2万元钱,将钱交给刘某:“这里面有2000元是你的,剩下的(钱)你先帮我保管!”之后,吴某让刘某捡起砖头将王先生车玻璃砸碎,伪造车辆被盗现场后,他回到王先生家。半小时后,他借故离开王先生家,找刘某取回了赃款。当晚,王先生下楼时,发现车被砸了,车里的钱也不见了,随即报警。
民警根据小区视频监控,当晚将吴某、刘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