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载体,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不断开创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外化于形,内化于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思想
一是融入城乡共建。县直单位特别是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充分发挥在技术、信息、资金等优势,以“进、察、解、保、促”活动为载体,与行政村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深入农村基层和群众,体恤民情察民意、排忧解难办实事,切实推动农村文化设施、村屯环境、集市秩序、社会风尚明显改善。截止目前,结成帮扶对子98个,落实帮扶资金28.7万元,提供致富信息82条,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文化、送科技活动87次。
二是融入社会宣传。坚持动静结合,使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动是指利用政务公开屏、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户外电子屏等媒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静是指在公园、广场、公交站牌、建筑围挡等媒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已在农村各类场所张贴招贴画2000多幅、设置公益广告牌300余块,制作公益广告246期。
三是融入学校教育。坚持做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在幼儿园用讲故事、演故事、写故事的形式做到熟读会背,在小学用读经典、唱童谣、赏名著的形式做到入脑入心,在中学用“一行一善”、“洒扫应对”、“认星争优”等活动做到知行合一。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文明习惯,快乐健康成长。
四是融入乡风文明。全县各乡镇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的完善中;发挥道德讲堂传播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作用,自觉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核心价值理念来推崇和实践。积极开展“好家庭”、“好婆媳”、“好邻里”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倡导爱国守法、勤劳致富、尊老爱幼、团结和睦等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发之于心,践之于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人见事见行动
一是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年初以来,组织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延寿学雷锋志愿者在行动”、“学雷锋巾帼志愿者行动”等一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了红霞巾帼志愿服务队、俏夕阳文化志愿服务队、小小志愿者服务队、春江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一大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在延寿镇奋斗社区成立了首个学雷锋志愿服务捐赠站,现已接收和发放各类捐赠衣物1800余件,药品2400盒,捐款14万多元。目前,全县共有志愿服务队76支,志愿服务站50个。建立空巢老人档案276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10个,2013年至今开展志愿活动60余项。
二是开展了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最美延寿人”、“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系列评选活动,相继涌现出了20年如一日精心伺候6位公婆、荣获全市第七届“十大孝星”荣誉称号受到领导亲自颁奖的农家妇女姜成娟,勇救落井夫妻而献出年轻生命、被授予北京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加信镇加信村农民苏士龙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以身边的模范感召和带动群众,倡导一种真正催人向上向善的风尚。
三是开展了打造诚信乡村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活动,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组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为农民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四是开展了文化便民惠民活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相继举办了广场文化月、送文艺下乡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精心创作了一批以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共演出52场次,送电影900场,送图书1200册。做到了宣传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两不误、两促进。
五是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县共整合资金8亿多元,实施项目112个,重点推进了美丽万宝、魅力新城、和谐新建、多彩团山等1个城关镇、3个中心镇、12个中心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做到了“规划科学布局美、生产发展致富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
美丽乡村—延寿县玉河乡长寿村
延河镇万宝湿地公园
延寿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村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