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刘女士在某旅行社官方网站网购了5个游览项目,但由于天气原因,旅行社当日只安排了3个项目。经消协调解,旅行社为没有游玩的项目办理了退费。暑假到来,不少消费者选择外出旅游,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旅游项目应同时索取“电子合同”。
为了给来哈旅游的南方朋友安排游玩线路,刘女士在一家旅行社的官网上花300元网购了景区联票,该联票包含5个游览项目。但游玩当天哈市出现降雨,导致旅行社不能完成当日游览项目,只去了3个景点。事后,刘女士要求旅行社对未完成的旅游项目进行退费,但旅行社表示,售票网站上明确标注了“具体线路以出行当天实际情况安排”,由于当天突然出现强对流天气,无法完成所有的旅游项目,并因此拒绝为刘女士退款。对此,刘女士进行了投诉,经调解,旅行社为其办理了退款。
省消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网购旅游日渐兴起,但由于个别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自制不公平格式合同,加之旅游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旅游消费纠纷不断。对此,省消协提醒,网购旅游项目时,应同时向旅行社索取电子版的旅游证明或合同,避免旅行社临时违约。同时,要与旅行社明确行程中的景点和费用,防止广告和报价中对游览的景点表达不清,或故意模糊价格,在旅途中导游不断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