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哈市有关政策规定,低保家庭毕业生可申请800元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省内户籍离校且近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享受116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哈市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毕业证明、个人银行账户等。
此外,2014年及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申领时间从毕业年度7月1日起至毕业第三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