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将住房抵押他人借款30万元,债务到期以房抵债,却又不肯搬家,结果新房主一怒砸了屋内全部窗玻璃,却意外伤了楼下停的车。
15日21时许,香坊健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突然天降玻璃,砸坏了自己停在楼下的车。民警赶到小区楼下,见一名男子正为被砸车拍照,该车前机器盖确有两处新的凹坑,一旁有碎玻璃,抬头可见五楼住户的窗玻璃破损。民警随后跟车主上五楼,敲开房门,室内冷风阵阵,客厅、卧室的窗玻璃无一完整,室内一片狼藉。面对民警询问,一名中年男子答称玻璃是自己砸的,随即掏出300元钱赔偿车主。这时,一直坐在客厅沙发上的男子突然站起:“警察同志,你们得保护我,他们到我家里砸东西。”
民警询问得知,沙发上男子是该房原户主李某。一年前,李某找宋某借款30万元,并用自己名下的房子作抵押。借款到期后,李某却无钱偿还,只好按约定将房子过户给宋某以清还30万元债务。可是宋某多次上门接收房子,李某始终赖着不肯搬走。
15日晚,宋某等再次上门,李某仍旧不肯搬家,宋某等人就拿木棍将室内所有的窗玻璃都砸了。宋某说:“房子是我的,我不能动手打人,砸自己家玻璃总行吧,屋里漏风,看他怎么住下去。”经民警调解,李某答应尽快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