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沃尔沃轿车,车身漆面有多处流漆情况。经鉴定证实,该车左前门、右前门等位置确实存在修复痕迹。昨天市消协通报了哈市消费者程先生新买的沃尔沃车辆存在流漆情况,调解过程中4S店未向消协提供车辆在销售前完好的书面证明。市消协要求商家尽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能支持消费者提起公诉。
今年4月份,消费者程先生在机场路沃尔沃尊荣亿方4S店买了一辆进口沃尔沃V60智雅版轿车,裸车价32.6万元。4月11日程先生提车时发现驾驶席车窗上有划痕,4S店答应更换,称“为保证是原厂的,可从试驾车上卸下一个更换”。此举让程先生怀疑他买的车也被拆卸更换过部件。随后他咨询车辆技师,仔细检查了车辆,发现车身多处流漆,副驾驶车门螺丝也被动过。程先生多次与4S店联系,但该店未给出相应说法。程先生委托哈市质检汽车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检测,鉴定结果显示,该车左前门、右前门、左后翼子板、右后翼子板、前保险杠有修复痕迹。程先生要求4S店给予“退一赔三”处理。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到召开通报会之前,车辆经营者、厂家迟迟没有针对消费者拿出的证据,提供相关车辆完好证明来反驳消费者,市消协建议经营者尽快提供相关证明。对于这起投诉,市消协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根据《消法》有关经营者承担行政责任的相关规定,移交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必要时将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以消协名义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