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巴彦县农民刘某在补办身份证时,趁户籍民警不备,将摄像室中的一套警衔、警号佩戴齐全的制式警服盗走。穿上警服后的刘某不但招摇撞骗,还实施抢劫。日前,巴彦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招摇撞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盗窃警服的当晚,刘某穿着警服喝下半斤白酒,酒后他在路上遇到林某。刘某假冒警察对林某盘查询问。在林某提出异议后,刘某无故殴打林某,并将林某手机、身份证、现金抢下据为己有,林某借机逃离。
第二天醒酒后的刘某发现,在与林某撕扯中不慎将自己的手表弄丢。返回原处寻找无果后,刘某用林某手机给林某的母亲、妻子及10余名亲友打电话,谎称林某将哈市重案组下乡办案的警员王某打伤,并将王某手表打丢,此事现由他处理,要求林某亲友向自己银行账户汇入赔偿款5000元,否则将对林某采取强制措施。在数次索要无果后,又多次着警服自称是巴彦县兴隆分局民警,恐吓林某母亲邹某,并向其索要钱财。由于刘某一再骚扰,邹某向警方报案,当真警察依法将假警察拘捕,才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