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少量的五常大米混上阿城、通河的大米,统统当成“五常大米”销售,日前,哈尔滨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五常大米商标,公司法人被刑事拘留。
10月27日19时许,哈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哈尔滨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五常大米商标,民警立即展开行动。经查,该单位生产车间及仓库里存放带有“隆源稻谷”、“开门红”、“稻花香、“五常特产”字样的成品大米240袋(共6吨),以及标注着“商博士”、“五常大米”、“五常特供”、“精选五常大米”等字样的包装袋34箱(每箱750个),商标为“东鹏”、“天籁”和其他标注有“五常”字样的大米包装袋十余万个。随后,民警将东鹏米业有限公司法人邹某抓获。邹某供述,该公司货源少数在五常购进大米原粮,其他大部分原粮均从阿城、通河等地购进,然后进行生产包装。这样,一些非五常大米进行包装后,就摇身变成“五常大米”进行销售。
目前,邹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