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昨天,经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1月11日16时启动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昨天下午,市环保局发布公告称,经哈市气象及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计未来48小时哈尔滨市区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仍将持续重度污染,AQI指数为201—300,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11月5日最新印发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自11月11日16时启动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建议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路上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施工工地加强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