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出台了新修订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昨天,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预案》进行了解读,其中,《预案》做出了一系列强制性控制措施:发布一级预警时,市教育局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交提前1小时发车,延长2小时收车。
2014年,哈尔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了《哈尔滨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近日,市环保局对《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预案》预警级别增加了最轻一级的蓝色,原《预案》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修订后的《预案》中,从低到高将重污染天气划分为4个预警级别,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也就是说,此前预测未来72小时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才发布初级“黄色预警”,修订后预测未来48小时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就启动初级“蓝色预警”了。
另外,修订后的《预案》增加了强制性控制措施。当预警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时,除发布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外,还将启动强制性控制措施。
强制性控制措施
■发布三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发布二级预警时,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2小时夜间收车时间;市住房局监督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低温供暖。
■发布一级预警时,市教育局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当日上课后发布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早晨提前1小时发车,夜间延长2小时收车;市住房局监督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低温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