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部门公布了网络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名单,有消费者提出疑问,如果自己网购的“宝贝”恰巧是在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咋办?记者昨天从哈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按照本月中旬刚刚实施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