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元旦、冰雪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冰雪节:1月5日放假公休1天。
三、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四、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六、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