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从去年12月3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今日起,交警部门将从严临检各类车辆,尤其是重点加强对小型以上客运车辆安全带使用情况,对违法驾驶人按路段分别作出罚款50至200元的处罚,同时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视情况作出警告或20元的罚款处罚。
除在路面从严检查外,交警部门将同时利用电子眼和移动抓拍提高查处率。交警依托公路、城市道路的智能电子监控记录设备、车载移动警务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并对不系安全带违法频率高发的路段,组织警力现场拦截查处。
交警部门表示,汽车安全带的作用是,在车辆发生碰撞或使用紧急制动时,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绷紧松弛的安全带,将乘员牢牢地拴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然而,不系安全带已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不系安全带按路况处罚
交警部门依法可对违法驾驶人按照不同道路分别作出50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予以相应记分处罚。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可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可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其中,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4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如中山路、友谊路、埃德蒙顿路等大多数主干街路均属于城市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