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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块“大绿屏”死灰复燃再登繁华路
    城管执法部门限其3天内自拆,逾期将依法强拆并罚款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2016-03-04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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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经纬二道街与北安街交口的“大绿屏”

      城管执法人员日前在街头巡查时发现,去年年底私登我市多条繁华街路的晃眼“大绿屏”被执法人员集中拆除后,如今死灰复燃。检查中,共发现8块“大绿屏”登上经纬二道街等4个主城区的繁华街路,有的甚至就安装在原来的位置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其3日内自拆,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每处处以相应罚款。

      晃眼“大绿屏”

      未经审批、拒绝自拆、围堵执法

      去年11月初,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城区一些主干街路的楼体上,突然出现了16块未经审批、违规私设的大型LED电子屏。这些电子屏每天昼夜闪烁晃眼的绿色光源字体进行广告宣传,干扰交通视线,有的甚至将居民的窗户全部遮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市民投诉强烈。

      去年12月9日,本报刊登了《16块晃眼“大绿屏”私登繁华街路》的报道后,城管执法部门限定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3天过后,大部分“大绿屏”没有自拆,执法人员开始强行拆除。今年1月13日,当执法人员拆除位于南岗区先锋路579-3号的最后一块电子屏时,遇到强烈阻拦。后经城管和公安人员现场协调,阻拦者在晚间撤离,该电子屏终于被拆除。

      拆后死灰复燃

      3天内未自拆将强拆并罚款

      日前,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大绿屏”死灰复燃,再次集中登上繁华街路。检查中共发现8块,分布在4个主城区,其中在经纬二道街与北安街交口、先锋路579-3号等多处地点的“大绿屏”,就安装在原来的位置上,甚至又挡住了居民家的窗户。

      对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今日发布通告,要求行为人在3日内将所有“大绿屏”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城管执法人员将依法强制拆除,并每处处以相应的罚款。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胡玥 )
    编辑: 胥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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