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网上购物实惠,商家常用“特价”“团购”“秒杀”等字眼吸引眼球,但如果商家承诺的特价比实体店还贵,消费者将面临着难以面对面维权的麻烦。日前,电商利用“特价”进行欺诈的一起典型案件仲裁结案,消费者获得了三倍赔偿。
“特价”电视比商场还贵300元
2015年11月,张先生在某电商官网看到一款液晶电视,标注“特价1999元”。因家中新房装修需添置家电,又是官网特价,张先生立即付款购买。随后,他了解到,这款电视并非特价,原价就是1999元,而且该电视在商场“双十一”活动中已经降价300元。
张先生到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调查后出具了调查处理结果决定书,认定某电商官网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张先生依据决定书要求经销商退货,并给予三倍价款的赔偿。因经销商迟迟未赔偿,日前张先生来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电商价格欺诈须三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电商标注的特价并非特价,构成价格欺诈,且经过了物价部门认定,因此,仲裁庭支持了张先生的仲裁请求。
仲裁庭裁决,经销商向张先生退款,并支付液晶电视价款三倍的赔偿款5997元。拿到裁决书后,张先生也获得了赔偿。
■链接
如何获三偿赔偿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专家说,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促销虚假特价行为。网购遇到特价促销时,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注意保存获取相关证据。
哪些有力证据才能让电商支付三倍赔偿?网上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截取的网页以及索要购物发票等均可作为证据。另外,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以物价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决定书作为仲裁或者诉讼的证据,三倍赔偿的请求得到仲裁支持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