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15时许,某搬家公司的两名搬家工乘车返回公司途中,在后车厢里吸烟不慎点燃鞭炮导致受伤。
受伤的搬运工计某告诉记者,他今年46岁,家住阿城,已经干了8年搬家工。21日,他和工友刘某给位于香顺街的一家单位搬家。活干完后,他俩准备乘车返回公司。这时,那家单位的一名职工抱来几盘鞭炮,说是过年没放完放在仓库里的,现在没啥用就送给他俩了。二人接过鞭炮,跳上后车厢乘车离开,不想在返回公司途中,烟头掉在鞭炮上,将他们炸伤。
记者从市第五医院了解到,经检查,计某头、面、双上肢烧伤面积约为17%,刘某头、面、双上肢烧伤面积约为9%,均无生命危险。
搬家公司经理刘某表示,按规定,没燃放完的鞭炮应当送到指定地点保存,不应该随意赠送给搬家工,他们会为自己的工人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