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自2011年以来,哈尔滨市松花江干流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保持为100%,符合饮用水供水条件。未来,哈尔滨市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力争2030年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共建成运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1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55.6万吨,其中市区11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40万吨,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达到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确定的85%的考核目标。
受地域环境影响,哈尔滨市水体天然净流量小、自净能力差,水环境隐患多。城区内存在阿什河香坊曹家沟、道外东风沟、呼兰一排干等黑臭水体河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二环内还存在一些重点行业涉水企业、化工等行业设在江河沿岸、人口密集区等区域,产业结构及布局亟待优化调整。
根据《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哈尔滨市将重点推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维护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节约保护水资源、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水平、严格点源污染防治、深入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工作任务。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72.77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到2030年,力争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