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即日起,哈尔滨市将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优化城市环境“美丽城区”创建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作业、道路桥梁养护、园林绿化抚育、街面秩序管控等城市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精细各项管理作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增强管理队伍责任意识,促进城市环境面貌优化升级。
落实责任争创“美丽城区”
“美丽城区”创建评选活动将与每月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百街万点促升级活动相结合,由市城管办统筹组织,市城管局各相关部门、市社会监督定期通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按照《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落实日常考评检查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辖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区管道路、牌匾广告、街面秩序、市场摊区、自管庭院等管理作业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依据方案,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等6个城区建成区纳入“美丽城区”创建评选活动范围。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按照精细化标准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不参加评选活动。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各区、各部门能够集中城管、执法、园林、建设、物业及辖区街道办事处优势力量,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调动各级管理干部、执法队员、作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通过本报微信平台可投票
此次评选活动时间为6月至10月。每月评选出各区环境卫生干净街路、园林绿化优美街路、区管道路完好街路等10个专项内容的街路(场所);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最干净城区1个、园林绿化最优美城区1个、区管道路最完好城区1个、牌匾广告最规范城区1个、街面秩序最有序城区1个;根据每月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结果总成绩,评选月度“美丽城区”2个。
方案规定,每月20日前,各区将辖区内参评街路(场所)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城管局将通过哈尔滨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号召全市市民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投票;每月5日前,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街路(场所)逐一现场核查并打出分数,对于90分以下(含90分)的街路(场所)不予通过初审;每月5日、6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考评情况并结合哈尔滨日报微信平台投票的结果综合打分;每月7日至10日,选出当月“美丽城区”名单;11月中旬前,根据每月创建评选结果公布“最美城区”名单。
群众意见大区域一票否决
据介绍,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成绩的,或由于不履职尽责,造成常态化管控不达标、环境问题屡禁不止、长效化措施落实不力、回潮反弹现象严重、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区域,将在优化城市环境“美丽城区”各项评选中予以一票否决,并按照《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工作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