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代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昨天,在哈尔滨市民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市教育局领取了市区内首本编号为D230001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自此,全市所属9区(17个分中心)9县(市)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全市将对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都将实施统一登记。
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证书将不再发放。
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此外,哈尔滨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采取“登管分离”的原则进行不动产登记。为方便市民办理,房产交易、土地转移、不动产登记将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
昨天,市委常委、副市长丛科明为市教育局颁发了市区内首本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