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哈尔滨市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开始。参保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等级每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须符合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所列的技能人员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条件。参保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应提供转出地为其出具的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情况相关材料。从即日起,申领补贴的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blss.gov.cn)填报本人居民身份证、哈尔滨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