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进一步简化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的通知》近日下发。按照新规,我省将取消非应届毕业生改派环节,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
从3月1日起,全面取消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调整改签环节,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聘)用通知等就业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报到和落户。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今后,各单位凡涉及非应届毕业生报到、落实编制和户口、计算工龄、保存档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办理时,不再将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作为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