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司法局获悉,为改善新区的社会和营商环境,提升新区法律服务质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日前,省司法厅与新区管委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为哈尔滨新区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支持政策》(以下称“支持政策”),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引进一批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新区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为贯彻落实“支持政策”,更好为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特制定出台《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新区补贴工作细则》《企业维权专项资金补贴管理使用细则》《哈尔滨新区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规则及调解补贴发放管理细则》。
“支持政策”明确,支持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哈仲”)在新区购买办公用房,于2020年6月底前迁址新区。支持哈仲拓宽仲裁范围,提升仲裁能力,逐步打造成为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支持哈仲加挂哈尔滨知识产权仲裁院牌子。由新区管委会给予哈仲一定额度装修补贴。哈仲招聘的人才享受新区人才公寓租住补贴及相关人才政策。
“支持政策”规定,在新区打造集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事项的法律服务集中区。围绕哈仲办公区,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办公用房,用于满足法律服务集中区建设。鼓励支持规模较大、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新区法律服务集中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对入驻新区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均需在新区单独纳税并入统),由新区管委会每年给予相关额度补贴。
“支持政策”明确,支持新区成立商事调解中心,为新区内企业发生的国际、国内贸易商事纠纷进行免费调解。调解中心由新区管委会司法局主导,依托哈仲、新区内律师事务所等资源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中心所需经费以新区管委会承担为主,省司法厅通过政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
省司法厅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团根据需求到新区免费为企业、机关单位开展“法治体检”、法律知识咨询、培训及相关业务指导等工作。黑龙江省自贸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在新区设立工作站,根据主管部门安排为新区涉及自贸试验区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免费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服务。
设立新区企业维权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15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新区内企业涉及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仲裁及与各级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费用补贴。专项资金以新区管委会承担为主,省司法厅通过政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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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新区补贴工作细则》
(1)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迁址新区,并且依法在新区纳税、入统的,由新区管委会按照“支持政策”规定的标准上限给予补贴。
(2)可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数量,以“支持政策”中确定为准。
(3)在“支持政策”有效期内入驻新区,并在新区纳税、入统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可享受年度补贴。
■《企业维权专项资金补贴管理使用细则》
(1)新区企业维权专项资金年度数额按“支持政策”要求,由新区管委会确定。
(2)在新区注册并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企业涉及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仲裁及与各级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活动时,新区对其发生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费用给予补贴。
■《哈尔滨新区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规则及调解补贴发放管理细则》
(1)新区管委会司法局设立哈尔滨新区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为新区范围内的企业与相关企业、单位发生的国内、国际贸易等商事领域的争议,提供免费调解服务。
(2)调解中心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新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等具备调解能力的人员为调解员,依照本规则,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商事纠纷进行调解,由新区管委会司法局为调解员发放调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