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困难职工,特别是因病返贫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减轻困难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的职能作用,市总工会将为我市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购买医疗互助保险。
保障计划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120元/份,女职工特殊疾病50元/2份,保障期为一年。保障计划生效日期以拨款到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账户为准,保障计划生效后,将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统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对已达退休年龄、病故、子女就业、重新返岗等致困因素解除的困难职工,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退档手续。核对后认定符合在档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要求填写《哈市困难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