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哈市正式进入2020年至2021年供热期,供热单位需确保供热质量全面达标。你家供热了吗?室温达标了吗?有什么供热问题需要咨询吗?……这个冬天,本报开设“记者为您跑供暖”投诉专栏,全力帮助市民解决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各区县(市)政府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对供热安全、供热质量、燃煤储备、供热投诉及办理情况、环保工作、供热应急处置等予以详细规定。市、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落实相应惩戒措施。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接到违法供热和违法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对拒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罚。
记者提醒广大居民,如果感觉家中供暖有问题,首先判断是自家供暖管线的问题,还是整个单元或者整栋楼的供热管线存在问题。居民可以先问问邻居家供暖是什么状态,如果邻居家暖气片热而自家不热,说明自家供热管线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大,有可能是暖气片憋气了,居民可以放放跑风。如果整个单元或者整栋楼的供热管网里没有水或者不热,可能存在问题。
居民如发现供热问题,可向供热企业反映,以便供热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调试。对供热企业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居民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可向辖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居民向本报反映问题时,除提供自家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外,最好提供出供热公司的名称,让记者可以快速协调、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如果不知自家是哪家供热公司供暖,可以查看单元门前贴的供热单位服务信息,也可以查看以往缴纳的热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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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式:在公众号首页下方点击“供暖投诉”菜单,进入投诉界面,登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