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正式印发,省国资委对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权威解读。
进一步明确全省国企改革任务及时间表路线图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省制定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在我省国企改革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我省国有企业资产不优、活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改革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实施方案》坚持改革与发展同向,进一步明确全省国企改革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通过三年有针对性的改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力争成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
突出“五方面”特点,注重省市企同步联动
按照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省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的要求,我省在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过程中,着重突出了五方面特点:“注重省市企同步联动”,各市(地)、出资企业的《实施方案》与全省《实施方案》同步研究制定;“注重结合龙江实际”,《实施方案》既严格落实国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又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深化全省重点企业改革、积极支持服务驻省央企改革等任务;“注重目标问题导向”,《实施方案》把切实解决我省国资国企面临的现实问题作为改革目标,提出了通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到2022年所要实现的改革发展目标;“注重任务落实为要”,在起草过程中既制定了《实施方案》,又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台账》,确保整个方案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注重量化考核指标”。
明年实现“七大目标”,提高国企活力效率
《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来讲,有七大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明显提升、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转换、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有企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九项任务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实施方案》主要核心任务可以概括为九方面——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到2022年,我省地方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省属企业全部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地方国企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等。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我省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农业产业、生态公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集中。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到2022年,实现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等。
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分类深化我省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全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由“混资本”向“转机制”转变。重点推进省级产业投资集团具备条件的子公司上市等。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集团化科学管控,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到2022年,在地方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等。
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转变职能,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规范运行,2022年基本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我省国有企业格局。
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对不同类别业务实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进一步规范补偿机制等。
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深化“科改示范企业”和“双百企业”综合改革,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发挥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继续深化龙煤、农垦、森工三大集团改革,到2022年取得实质性突破等。
积极支持服务驻省央企改革。重点支持中国一重集团、哈电集团、大庆油田公司等骨干企业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加快推动央地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配套,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队伍管理,推进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3支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