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确保群众少跑路,尽可能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从2019年8月14日起,将取消市民大厦(中山路181号)居民身份证大厅的相关业务,将身份证受理权限全部下放至全市各区、县(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及所属的户籍派出所。
据悉,哈市各分、县(市)公安局所属的户籍派出所必须受理本辖区居民的二代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丢失补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及其它相关业务;受理居住在本辖区的外省、市居民异地身份证业务。
全市各分、县(市)公安局的户政大厅必须受理本区、县(市)居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办理。如管辖派出所不能承办本辖区身份证业务,各分、县(市)公安局的户政大厅必须承接派出所相关业务,或指定其它相邻派出所受理身份证业务。
此前在市民大厦身份证大厅已经办理身份证的群众,可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到市民大厦一楼身份证自助取证机核验指纹领取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