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读者关心生育保险待遇应该如何申领。哈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为读者详细解读了申领流程,对于哈市、异地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领取都进行了解答。
登录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
第三胎需填写准生证号
参保人登录“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部门服务—医保局中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婚姻信息维护”模块,点击“在线申办”按照提示进行维护上传结婚证及准生证照片后点击提交。产次填写曾经分娩过的次数,如为第三胎则需填写准生证号。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任意一家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刷卡就医,并结算相应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须持母子健康手册)。
异地生育需到经办机构申请
待遇参照本市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财税统一印制的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明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要件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待遇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由单位代办员办理
单位负责申领并发放
用人单位女职工医疗费结算后,由所在单位代办员登录“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或流产津贴,申报提交后医保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将津贴拨入参保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中,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负责申领并发放。同时,医保部门提醒,用人单位首次申领生育津贴须填写《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用人单位每年度首次申领生育津贴须申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