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教育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要求邮政企业要严格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
高校要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邮政企业要开辟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寄递时效。
投递时,收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收的,可与邮政企业约定其他交接时间,也可由收件人授权委托第三方代收。第三方代收时,邮政企业除要求代收人出示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须要求代收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