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摩托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哈尔滨市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日前印发并施行。根据《办法》,摩托车配置指标的申请条件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申请人可在网上提出申请。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摇号方式分配配置指标。摩托车配置指标的申请和摇号不收取费用。
《办法》明确了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是以加强全市摩托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目的,适用于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为管理主体。
《办法》明确了我市摩托车配置指标的申请条件制定主体为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现状、环境承载能力以及摩托车需求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配置指标数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互联网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指标分配。
《办法》明确了摩托车特殊用途(含公务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用于警用、抢险等用途的摩托车需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发放配置指标。明确了企业从事快递配送运输等用途的摩托车,需经由邮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配发符合实际需求的配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