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市交警部门联合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对校车企业及校车驾驶人召开2018年春季开学前校车安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曝光逾期未检验校车、分析校车违法特点、如何安全行车等内容提醒驾驶人绷紧安全弦,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校车运行安全,让学生平安上下学。此次大会共有44家校车企业、600余名校车驾驶人参加。
交警部门首先集中通报了哈市逾期未检验的校车,详细阐述了该种违法行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并督促各校车企业立即组织逾期未检验车辆到检车站上线检车,坚决不能允许未检验校车和存在安全隐患校车上路接送学生。
会上,交警部门还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据统计,自2017年初至今,哈市交警部门共计查处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944起,其中校车违法停车357件,占37.8%;车道类违法(校车不走机动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共计120件,占12.7%。从数据上看,校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较高。针对于此,哈市交警在上下学期间将加强警力部署,坚持巡逻查纠和电子眼抓拍相结合,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打击。此外,还将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安全行车提示:
1、严格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保证标志灯、安全警示牌、外观标识、灭火器、急救箱、发动机舱灭火装置完好。
2、坚决杜绝私自改装,如增高座椅、去除照管人员座椅等,保障应急通道通畅,安全手锤配备符合要求,报警装置保持完好。
3、严格按照要求配管照管人员,切实尽到照管人员管理责任,提升照管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4、严格按照审批路线、时间、站点运营,严禁私自增加运营班次、私自更改行驶路线、增加停靠站点。不得用专用校车作为其他车辆运营。
5、校车运送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且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6、严格驾驶人管理,坚决杜绝超速、酒驾毒驾、疲劳驾驶、违停等违法行为。尤其注意邻水、陡坡、铁道路口等路段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