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市民由女士在哈尔滨海龙灯饰城花3500元买了两组灯,与商家约定剩余一组到货后商户送货上门。4个多月过去了,没等到送货的由女士到灯饰城一瞧,订货店铺大门落锁,商户已不知去向。哈尔滨海龙灯饰城李经理告诉记者,经他们粗略统计,这家商户“失联”后,有10余位消费者到商场来投诉,涉及货款约4万元。
据由女士介绍,她于今年1月11日在海龙灯饰城301室欧派灯饰买了两组吸顶灯,当时店里只有一组现货,女店主跟她约定先交齐货款,等过几天货到了会派人上门送货安装。过了十几天货迟迟不到,由女士给女店主郭某打了电话,郭某称因为下雪运输不畅,货还没到,到货后会第一时间送货安装。
之后,郭某的电话不是占线就是关机。由女士以为对方回家过年了,就没太着急。直到最近,由女士的新房子就差安装棚顶灯了。可当她找到郭某店铺,透过上锁的玻璃门看到的是除墙面棚顶少量残损灯具外,店内都空了。由女士找到海龙灯饰城商场办公室才得知,来投诉的不止她一个人。
记者来到海龙灯饰城询问其他商户得知,2月8日欧派灯饰店铺就已上锁,之后郭某没再露过面。之前这家店一直在处理库存。海龙灯饰城李经理告诉记者,该商户春节前就已到租期但末续租,称要回家过年。来投诉的消费者中,涉及货款从一两百元到七八千元不等,共有十余人。就在不久前,商铺女店主郭某还以订货为由收了一名老顾客微信支付的5000元货款,之后却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李经理称,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商场与商户的租赁约定是按月交租,押金2000元,不够赔付消费者。郭某已在商场承租了三年多,每月初都按时交租金,半月前郭某还在电话里与商场说会回来继续经营,临走还欠商场200元电费,之后郭某不接电话了。目前,商场正按照商户违约进行处理,在已落锁的该商铺门上又锁上锁链,继续招租。记者询问如何处理消费者投诉,李经理表示,商场将前来投诉的消费者情况汇总,并向派出所报案。
黑龙江省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绪坤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